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公開招聘社會事務協管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大亞灣開發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結合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事務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社會事務協管員5名,主要從事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領域相關輔助性工作,人員性質為編外人員;
(二)招聘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齡在18周歲-38周歲(退役軍人、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放寬至43周歲以下);
4.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退役軍人、取得中級職稱的,可以放寬到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等截止日期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等違法行為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8.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調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9.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仍在處分影響期內的;本人近五年曾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
10.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
11.法律、法規、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等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大亞灣開發區社會事務協管員薪酬標準執行。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僅接受現場報名。
3.報名地址: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1號樓八樓大會議室(中興五路126號)。
4.報名咨詢電話:0752-5531200。
5.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亞灣開發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公開招聘社會事務協管員報名表》(附件2);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國外(境外)學歷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彩色免冠一寸證件照2張;
(5)考生個人承諾書(附件5,原件);
(6)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報考代碼為001、002的崗位需提供)
(7)所在黨組織開具黨員身份證明書(僅報考代碼為004崗位需提供,蓋章版原件);
(8)工作經歷證明(僅報考004、005崗位需開具,蓋章版原件);
(9)以退役軍人身份報名的,需提供退伍證或其他退役軍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
3.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凡存在與招聘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有涉及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可能影響公平公正情形的,報考人員應按規定回避,不得報考該單位的崗位;從事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違反回避規定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按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對報名人員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招聘條件的人選,通知進行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筆試。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等內容,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5個自然日內公布。筆試時間:2025年12月7日,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五)面試。按崗位招聘人數,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以1:5(含并列成績)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1:5)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從事本崗位工作應具有的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解決處理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六)體檢。體檢人選按照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最終名次按總成績由高至低順序確定,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參加體檢人員應到招聘單位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規定項目體檢,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時間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七)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組根據考生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提出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
(八)公示與聘用。對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或問題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15日內未能配合招聘單位辦完聘用手續的,視為個人放棄聘用。
(五)入圍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六)筆試、面試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并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對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違反考場紀律者取消資格。
(七)本公告由惠州大亞灣開發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531200(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黨建人事組)
監督電話:0752-5103012(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機關紀委)
附件:1.崗位設置表
2.社會事務協管員考試報名表
3.黨員身份證明書
4.工作經歷證明
5.考生個人承諾書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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